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

(三二)估客偷金喻

昔有二估客。共行商賈。一賣真金。其第二者賣兜羅綿。有他買真金者燒而試之。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燒之金。用兜羅綿裹。時金熱故燒綿都盡。情事既露二事俱失。

人我盡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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